井研县
关于开展三(四)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载客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
加强井研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,改善道路交通秩序,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规范道路客运市场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井研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(四)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载客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禁止三(四)轮摩托车在井研县境内非法载人载客、非法行驶。禁止人力三轮车擅自加装动力装置。
二、目前正在从事载客活动的三(四)轮摩托车必须立即终止违法行为,并在2025年6月20日前自行处置三(四)轮摩托车,人力三轮车擅自加装动力装置的应立即自行拆除。
三、从2025年6月13日开始,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执法部门上路联合执法,对非法载人载客非法行驶的三(四)轮摩托车全部查扣。对查扣的车辆,需处理完非法载人载客、非法行驶等全部违法行为,并经相关部门审核、工作专班审批后方能放行车辆,放行后的车辆严禁再次非法载人载客、非法行驶。
四、在执法行动中,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县公安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,安全文明出行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编 辑:王晓霞